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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细化园区风险管控措施

[日期:2019-05-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日前,《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推进台账(2019年)》印发,对化工园区管理提出要强化管控风险、加强信息化建设等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企业搬迁的时限,要求各有关市在11月底,对省政府确定的39家企业搬迁改造情况逐企现场验收。

  根据《台账》,河北将强化管控园区风险,要求各市完成对本地化工园区区域安全评价(或对区域安全评价进行复核),全面评估园区安全风险容量、企业布局、周边风险等。督促园区内风险外溢可能产生“多米诺”效应的企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随后,对园区内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制定搬迁方案并启动搬迁工作,以及对园区周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村居、学校等制定方案并进行搬迁。

  同时,还要求化工园区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与所有企业对接的信息化平台,重点包括安全状况异常报警,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设施、危化品储罐在线监测监控等,要求各市于8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以及要求省市相关部门将园区外“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有关监测数据,接入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平台。

  据记者了解,当前,河北省化工园区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不高,只有部分园区做到了信息化。如成立于2003年的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运用互联网经济中的“利他思维”打造了智慧园区指挥中心。在这个指挥中心里,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监控预警体系、应急指挥系统外,还集成了三维地模演示平台、能源交换平台、资源共享平台等“互联网+”功能。

  此外,根据《台账》,对评估为“搬迁入园一批”企业,要求11月底前省政府确定的39家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经排查摸底和评估发现符合搬迁情形的其他企业,也将逐企制定搬迁改造方案进行搬迁;对“关停取缔一批”企业,将在630日前,逐企制定停产方案并论证,随后实现安全停产,完成物料处置,制定拆除方案并启动拆除,在11月底前,各市完成对拆除企业现场验收;对“改造提升一批”企业,将逐企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规定在12月底前,生产企业要100%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对“做强做优一批”企业,逐企制定做强做优方案,进行提升改造,打造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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