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通知提出了4项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政策,包括加强对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生产;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塑料袋生产企业的有关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生产企业转产、停产情况,核实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引导,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积极推动和抓好超薄塑料袋的禁止流通、使用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政策,包括加强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和明码标价行为的督查,积极推进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在抓好超市、商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集贸市场、零售摊贩、个体工商户等薄弱环节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工作。
三是做好限塑令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加强对限塑令有关问题的研究,包括避免或减少引发社会问题,加强替代产品的开发利用,推进废弃塑料袋等薄膜制品的回收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