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化肥运输“绿色通道”开通
[日期:2008-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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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据省供销社介绍,省政府决定8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全省开通化肥运输“绿色通道”。其间,凡在省内整车运输化肥,持有省交通厅监制,省供销社核发的《山西省季节性化肥“绿色通道”运输证明》,并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标准》确定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合法装载的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和普通公路通行费。运输化肥的车辆应按照指定车道通行、并接受必要的货物、证件查验。拒不接受货物证件查验的车辆、超限超载车辆、将化肥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车辆、运输证明与车牌号及装载货物不符的车辆、化肥装载数量少于该车核定的载重量或有效容积80%的车辆、运输出省化肥车辆不享受免收普通公路、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化肥“绿色通道”运输证明,实行一趟一证,过期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