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通知》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节能方面的企业债券;落实节能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以及对节能减排设备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完善资源税,研究开征环境税,择机出台燃油税。
通知称,中央财政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电机系统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今年力争形成3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日期:2008-09-03] | 来源: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通知》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节能方面的企业债券;落实节能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以及对节能减排设备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政策,完善资源税,研究开征环境税,择机出台燃油税。
通知称,中央财政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电机系统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今年力争形成3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