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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关加强敏感商品出口监管

[日期:2008-09-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化肥、钢铁、稀有资源等敏感商品的出口通关有新规定。重庆海关副关长杨浩时在“加强敏感商品出口监管工作企业座谈会”上提醒企业,报关之前一定要先咨询政策,避免违规。

据悉,为落实国家敏感商品出口管理的宏观调控措施,重庆海关已成立由重庆海关马忠源关长为组长的“重庆海关加强敏感出口商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重庆关区出口货物监管。

重庆海关通过对今年以来敏感出口商品进行统计分析,正在制定化肥、动植物肥、铁合金、钢材、铝合金等重庆海关敏感出口商品目录。对税号接近但税率差异大的易伪瞒报商品,进行预警式布控。要求对报关单电子信息按照规范申报要求进行报关单审核,建立对出口敏感商品定期风险分析评估机制,形成接单、选查和查验各环节对高风险商品的集中监控。

杨浩时表示,目前重庆海关对本关已经出台的关于货物出口管理的便利措施和服务承诺进行了清理,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或停止执行。今后未经海关总署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提前申报的企业范围和时限范围。原则上,出口货物必须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才能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批准提前申报的出口货物,必须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才能办理查验放行手续;对超期运抵的货物,一律删除原报关单重新申报,并作为重点风险线索。

    杨浩时同时提醒相关企业,试图“打擦边球”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并且企业一旦有了走私违规记录,在海关的信用评级将受到极大影响,会长期影响到今后的通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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