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环保局日前表示,该市于5—6月,对全市化工企业开展“七个一律”的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全市范围内各类化工企业,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从快从重依法处罚;对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一律取缔;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三同时”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一律停产整治;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不能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染水体不出厂界的,一律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