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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涨价不涉化肥

[日期:2014-08-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812,国家发改委公布天然气价格调整通知,决定自91起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4/m3。但鉴于目前化肥市场低迷,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用气化肥企业需承担冬季调峰责任。

近年产能严重过剩同时遭遇化肥优惠政策趋于取消、运费上调等影响的化肥企业(尤其气头化肥生产企业)暂逃一劫。若按照0.4/ m3的涨幅计算,气头尿素企业将增加直接成本240/t以上,在化肥行业整体低迷,价格创近年新低的行业背景下,部分气头生产企业将面临停检或破产困境。价格调整暂缓执行,但用气化肥企业需承担冬季调峰责任,这也意味着气头化肥生产企业将继续受到冬季天然气侧重民用而引发的供气不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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