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河北印发《关于应对新冠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在原料运输、税收减免、贷款费率等方面制定19条新措施,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在推动复工复产方面,《措施》要求简化复工复产程序,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防控策略,不得以设置审批条件、提高开工门槛等方式限制中小企业复工;要求做好交通运输保障,支持企业招工用工,强化企业指导帮扶,以更大力度解决企业用工、原材料供应、物流、融资等各方面困难,积极为企业组织采购防控用品。
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缓交企业用能费用,鼓励用水用气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鼓励减轻房屋租金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规定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5.5%等。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减免企业增值税,免收企业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同时,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及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在加大金融扶持方面,压降贷款费率,给予贷款贴息;对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