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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等10项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日期:2020-03-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加速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健全技术规范体系,指导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1101-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学纤维制造业》(HJ 1102-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3-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4-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管理业》(HJ 1106-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码头》(HJ 1107-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羽毛(绒)加工工业》(HJ 1108-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水产品加工工业》(HJ1109-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HJ 1110-2020)共计十项技术规范。十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功能近日将正式上线,届时相关行业排污单位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正式申报排污许可证。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行业对于我国能源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常压煤气化工艺的排污单位,还包括采用加压煤气化工艺的现代煤化工排污单位。根据煤化工行业污染特征,聚焦气化炉周期性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蒸发塘等重点管控环节,明确了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细化了废水去向的填报要求以及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运行管理要求。规范实施后,对提升煤化工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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