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在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有能力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齐鲁分公司代表、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党委书记韩峰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应支持中央企业牵头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中央企业在前沿基础研究中发挥更大作用,促进中央企业与科研院所形成紧密融合发展模式。
韩峰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2023年4月中央深化改革委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这些报告论述都加上了“科技”两个字,既紧密承接了“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内涵要求,又重点突出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紧迫性,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角色、使命任务都将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多次强调,科技领军企业要发挥“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为中央企业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指明了方向。
当前,中央企业在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有基础、有能力、有信心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但是,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国家创新体系中还不突出,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不及高校、院所,在国家科技创新平台设置和项目立项上参与度相对较低。
为更好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韩峰认为:一是支持中央企业牵头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中央企业牵头组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联合体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发挥企业优势,集智聚力攻坚关键核心技术。针对涉及产业应用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提出申报指南建议,以企业为项目决策和组织主体,打造若干行业创新领军企业。
二是推动中央企业在前沿基础研究中发挥更大作用。从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经验来看,企业必须干、也干得好基础研究,特别是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从创新发展角度看,企业也必须通过加强基础研究,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转变“基础研究是高校院所专属”的认识误区,加强顶层设计,从财政投入、税收等方面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前沿和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提高前沿和基础研究经费比例,提升企业创新源头供给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目标导向型基础研究方面的优势,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牵头承担更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是推动中央企业与科研院所形成紧密融合发展模式。“单打独斗”或“包打天下”全谱系创新的科研模式,已不适应大科学时代的创新。要加强“自上而下”设计与推动,支持中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收购等方式吸纳优势科研院所,进一步强化创新需求牵引与应用导向,紧密结合“企之所需、院之所能”,密切产学研用协同关系,形成目标利益一致的创新共同体,提高整体创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