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工作。此次调查旨在全面掌握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工业文化资源情况,科学评估了解资源保护、活化利用状况,建立全国工业文化资源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为推进保护传承、价值发掘、载体建设和产业培育提供基础支撑。
调查对象包括工业文化资源的项目产权所有人或运营管理主体、
调查内容包括工业遗产、工业主题展览展示场馆、工业旅游目的地、工业版本、工业文化资源集聚区等五大类。
工业遗产聚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建成时间30年以上(1995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竣工),曾经具备生产功能或仍在正常运转的窑址、作坊、工厂、矿区、科研院所、通信枢纽、生产线及其他与工业生产相关的场所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等
工业主题展览展示场馆包括在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的工业类博物馆、纪念馆、展示馆、陈列馆;尚未在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的工业类展览展示空间(博览馆、纪念馆、展览馆、展示馆、陈列馆等),行业、企业展厅等。
工业旅游目的地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其他依托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现代工厂、重大工程等开展工业旅游活动或服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和场所。
工业版本是指载有中华工业文明印记的各类中华版本资源,包括正式出版物、工业图纸、档案文献、实物版本、影音版本和口述资料等。
工业文化资源集聚区包括工业文化遗存遗迹较为丰富,工业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体现工业生产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包括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工业特色的各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未被认定但体现典型工业生产生活风貌的区域等工业文化街区;集聚工业企业并形成良好生态和服务体系,具备弘扬工业精神、传播推广工业文化和展示工业技术等功能,持续举办展览展示、思政教育、研学体验、工业文化传承等活动,对区域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工业文化街区;基于工业老旧厂房和遗存遗迹活化利用,吸引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集聚,形成良好产业生态和服务体系的文化创意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