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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拟划定化工项目入园标准

[日期:2026-10-28] 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公示,就《云南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划定化工项目入园标准,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推动全省化工产业安全集约、绿色低碳集聚发展。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11月17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和石化化工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许可证办理等行政许可应依照其相关规定。禁止在合规开发区外新建、扩建高污染的化工生产建设项目。

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除外。同时,明确3类必须入园的石化化工项目:以爆炸品、剧毒化学品、液化烃为主要原料的项目;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项目;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等高危工艺的项目。

征求意见稿还细化了石化化工行业范围、重大危险源、配套项目等术语定义,消除政策执行中的模糊地带。入园项目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遵守国家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等重点流域保护、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管理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资源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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