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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灾区工业生产思路初定

[日期:2008-06-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65,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灾区生产恢复情况通报会上通报了地震灾区工业生产恢复的初步思路和措施,即抓紧恢复生产要素企业生产,确保帐篷、消杀用品、化肥、农药等救灾、重建物资相关企业恢复生产,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恢复生产。6月底前,五成受灾企业可恢复生产。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目前对灾区初步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已恢复和在1个月内可以恢复的受灾企业约占51%,3个月内估计再有25%的企业可恢复生产。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生产恢复组已于514成立。生产恢复组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牵头单位,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派出的调研工作组认为,目前企业生产恢复的主要困难在于电煤、成品油、天然气调运不足,受灾企业流动资金欠缺,以及企业安置员工生活的压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地震灾区工业生产恢复的措施包括,一是抓紧恢复生产要素企业生产。加大电煤、成品油、天然气的调运力度,加快电力系统抢修进度,优先恢复发电、供气、供水、煤矿等生产要素企业生产,为全面恢复工业生产创造条件。

       二是以安置受灾群众、卫生防疫、夏收夏种、灾后重建所需物资为重点,协调解决流动资金短缺、原材料供应、产品运输等突出问题,加紧组织帐篷、活动板房、食品加工、消杀用品、化肥、农药、农用机械、建材等企业恢复生产。

       三是对重点骨干企业,组织力量专门制定生产恢复方案,组织企业对口支援和协作,实施'一厂一策、重点帮扶'

       四是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扶持政策,优先恢复技术含量高、劳动密集型、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生产。对于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坚决淘汰,鼓励转产。

       五是在原有工业园区基础上,选择一部分具有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地区,组织引导东部发达地区和企业实施对口支援、产业转移,采取联合、兼并、重组、参股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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