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目前对灾区初步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已恢复和在1个月内可以恢复的受灾企业约占51%,3个月内估计再有25%的企业可恢复生产。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生产恢复组已于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地震灾区工业生产恢复的措施包括,一是抓紧恢复生产要素企业生产。加大电煤、成品油、天然气的调运力度,加快电力系统抢修进度,优先恢复发电、供气、供水、煤矿等生产要素企业生产,为全面恢复工业生产创造条件。
二是以安置受灾群众、卫生防疫、夏收夏种、灾后重建所需物资为重点,协调解决流动资金短缺、原材料供应、产品运输等突出问题,加紧组织帐篷、活动板房、食品加工、消杀用品、化肥、农药、农用机械、建材等企业恢复生产。
三是对重点骨干企业,组织力量专门制定生产恢复方案,组织企业对口支援和协作,实施'一厂一策、重点帮扶'。
四是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扶持政策,优先恢复技术含量高、劳动密集型、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生产。对于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坚决淘汰,鼓励转产。
五是在原有工业园区基础上,选择一部分具有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地区,组织引导东部发达地区和企业实施对口支援、产业转移,采取联合、兼并、重组、参股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