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和能源局
2007年,各省(区、市)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北京市降幅最大,与2006年相比,分别下降6.04%和10.81%;海南省降幅最小,分别下降0.80%和2.63%。
同期,各省(区、市)单位GDP电耗有升有降,有17个省(区、市)的单位GDP电耗实现下降,降幅最大的是黑龙江省,同比下降5.95%;13个省(区、市)的单位GDP电耗上升,升幅最大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同比上升10.13%。
公报指出,上述能耗统计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西藏自治区的数据也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