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展循环经济,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柳化集团)于2008年申报了广西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公司根据“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资源利用价值。公司先后完成了硝酸尾气N2O减排、年产20万t双氧水、富氧连续气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合计投资5.1亿元。其中,硝酸尾气N2O减排项目利用硝酸废气为原料,将硝酸废气中的N2O分解,到2012年底得到碳减排量约248万t,实现减排收入约1.6亿元;年产20万t双氧水项目对合成氨弛放气进行综合利用,利用膜回收装置提取弛放气中的氢气生产双氧水(27.5%)累计达83.9万t,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富氧连续气化改造以粉煤作原料加工成型煤,再通过富氧连续气化新工艺造气,提高原料煤的利用率,降低原料煤消耗,项目于2011年下半年完工,吨氨煤耗降低450 kg,扣除多消耗的蒸汽和电,吨氨节约标煤264 kg,与改造前相比,年节标煤6万多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50 t。以上项目加上二氧化碳、硫化氢、粗氩气的回收利用和循环水利用、蒸汽热电联产、铜洗工序醇烃化改造、硝铵冷凝液电渗析回收等项目的实施,使柳化集团构建了完整的废气、废水和能源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随着循环经济方案的实施,2010年12月柳化集团改组为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柳化控股),到2012年柳化控股柳州本部的“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四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广西主要工业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标准的一级评价指标,居国内同行领先水平。2013年10月和11月,广西区工信委组织专家组通过实地调研、考察生产现场和核实重点项目建设成果,对柳化控股公司的循环经济项目和评价指标进行评审验收。专家组认为,柳化控股在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效,起到了广西工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广西化工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柳化控股已具备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认定条件,同意通过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审核验收。2014年3月,广西区工信委授予了柳化控股“广西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