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条款看,新建合成氨装置的准入条件较高。首先是节能降耗标准大幅提高。吨氨新标准比现行标准要求多降耗400~500 kg标准煤,其中优质无烟块煤能耗由1900 kg标准煤下降至1500 kg标煤;非优质无烟块煤、焦炭、型煤由2200 kg标煤下降至1800 kg标煤;天然气、焦炉气由1650 kg标煤下降至1150 kg标煤;相当于能耗下降18.18%~30.3%。
另外,还有其他要求:3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配套尿素的合成氨装置(按照区域规划搬迁、综合利用项目除外)。新建合成氨生产装置,单系列生产规模应不低于600 t/d(综合利用和联产项目除外)。合成氨建设项目应在投产12个月内达到本准入条件中规定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逾期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
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合成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电力供应部门依法停止供电。
为促进合成氨行业健康发展,除了严格控制准入条件外,还要加快现有落后合成氨产能的退出。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现有合成氨企业,由国家监管部门对其进行重点监控,限期整改仍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应作为落后产能退出。
1、“三废”排放不达标。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年平均吨氨能耗高于现行的《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定值。
合成氨实施准入管理, 一是为了促进合成氨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是抑制尿素产能的过快增长。经过近些年的大力发展,我国尿素产能已出现了明显过剩,并且这种过剩势头还在不断扩大。2011年我国尿素设计产能总量达6900万t(实物量,下同),而全年需求仅5300万t左右,去除450万t左右出口(含小包装、边贸尿素出口),产能过剩1000万t以上,并且2012年计划新增尿素产能超过500万t,未来几年有超过2000万t新增产能规划。
合成氨是生产尿素的中间原料,控制了合成氨就能控制尿素产能的过快增长。《准入条件》中规定,除了按照区域规划搬迁、综合利用项目之外,3年内不再新建配套尿素的合成氨装置,这样尿素产能增长过快、盲目扩张的问题就会得到有效遏制。
由于目前《准入条件》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离正式发布及实施还有段时间,所以从短时间来看,对化肥市场影响不会太大。真正实施后,则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有可能引发化肥市场新变局。相比之下,淘汰落后产能比新增产能的影响更大。
我国合成氨生产企业超过500家,中小产能企业众多,产量超过3500万t,占比接近70%。而大多因为每年经济效益所限而未能及时更新装备和采用先进技术,存在能源利用率低、污染排放超标等问题,按照准入条件,这其中有部分企业是要逐步被淘汰的。实施准入条件,对这些企业是利空。而对有优势的大型企业则是利好,淘汰落后产能空出来的市场将为大型企业所占领,为龙头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舞台,有利于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与行业整合,市场也将更趋规范。
对于尿素市场的影响将会更大。由于达不到能耗要求,部分落后中小尿素企业将会被淘汰;而新增产能又受到3年内不再新建装置限制,相当于减少了尿素市场供给量,缓解了尿素市场日益突出的产能过剩矛盾,尿素市场有望得到健康稳定发展。经过大浪淘沙,未来尿素市场上最终剩下的尿素企业将大幅减少,而这些企业普遍竞争力都很强,市场越来越由那些具有煤炭或天然气原料优势、管理水平高、生产成本低的大型尿素企业所主导,成为市场的引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