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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实行许可管理

[日期:2009-01-12] 来源:  作者: [字体: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三聚氰胺生产实行许可管理,目前工信部已完成《三聚氰胺生产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17116。业内企业和专家均认为,目前我国三聚氰胺产能过剩,提高准入门槛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这一文件规定,从事三聚氰胺生产的单位须持有三聚氰胺生产许可证。申领三聚氰胺生产许可证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厂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有符合生产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外每吨三聚氰胺产品生产综合能耗不超过1200千克标煤、原料消耗不超过3200千克、废水排放不超过1立方米,废液、废气达标排放,新增的三聚氰胺生产能力须依托现有生产尿素、纯碱、碳铵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建设,并与上述产品关联生产,新增的三聚氰胺生产装置单套能力不得低于1.5t/a;与三聚氰胺关联生产的碳铵等产品以及三聚氰胺生产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不用于生产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工信部明确表示,对三聚氰胺生产实行许可管理,是为了加强三聚氰胺生产、销售等环节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三聚氰胺污染食品。鉴于我国三聚氰胺产能过剩的现状,该制度的实行对维护该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三聚氰胺行业协作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三聚氰胺生产、消费与出口国。近几年来,我国三聚氰胺产能、产量、需求量和出口量年均增长率都在10%以上。2007的下半年到2008年上半年,国内三聚氰胺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刺激了企业的投资热情,产能急剧扩张;2008年下半年市场环境恶化,产能出现严重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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