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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磺进口继续免征增值税

[日期:2009-01-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今年11日开始实行新的进口增值税税率,让磷复肥企业忧心忡忡。但日前中国磷肥工业协会与财政部沟通证实,目前硫磺进口环节仍将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20081230,海关总署发布第95号公告,自200911起,对附件所列税目矿产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3%提高到17%。而在海关总署提供的附件中,硫磺被列在第四项。据了解,海关总署的这一公告源自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81219公布的《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通知说,2009年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并调整矿产品增值税税率。

       硫磺既是高浓度磷复肥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又是我国的大宗进口产品,行业十分关注进口硫磺增值税变化情况。据一家大企业负责人反映,在当前价位,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提高将导致磷酸二铵吨成本上升40元以上。

17,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理事长武希彦透露,经过协会与有关部门沟通,刚刚得到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的明确答复:《关于调整矿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只是税目税率的调整,目前进口硫磺继续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财政部已将此事通知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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