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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专利侵权无空可钻

[日期:2019-04-15]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有一家化肥企业生产的专利系列产品,因品质优良、包装袋外观设计新颖而广受消费者喜爱,产品畅销全国。另一家企业未经这家化肥企业授权,擅自制造、销售与其包装袋外观相近似的产品。当地法院审理后判决,侵权企业除一次性赔偿拥有专利企业的经济损失之外,还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其库存侵权产品。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外观包装对消费者的引导作用至关重要。企业要赢得消费者,占领市场优势,就要使产品的开发设计跟上消费者日益变化的需求,同时还必须把自主开发的设计成果以申请专利的方式加以保护。

  那么,如何判定外观设计专利被侵权?如何让专利侵权无空可钻?笔者以为:

  一是要弄清什么是外观设计。目前,许多企业对于产品的外观设计知之甚少。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是如何判断专利侵权。如果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就可确定是侵权。另外,对比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如果两者之间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仿冒者在视觉上误导民众消费,可以确定构成了侵权。

  三是检索专利是否已授权。目前,我国的专利初审制也会导致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同时获得授权。对此,我国专利法又规定:当出现重复授权时,只有申请日在先的专利权受到保护。因此,申请人应当全面检索同类专利情况,规避他人专利。

  四是严防专利技术泄密。为赢得市场主动权,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保密工作尤为重要,企业要加强涉密人员教育,提高保密级别,构筑多层防护网,严防自己的成果被人抢先申请专利。

  五是防控并举。建立外观设计维权机制,制定专利保护措施,防止侵权漏洞。对待侵权者,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是曝光侵权企业名单。为使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应建立侵权企业黑名单数据库,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侵权企业名单,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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