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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紧急启动

[日期:2010-04-08] 来源:  作者: [字体: ]

针对近期部分地区、行业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峻形势,为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决定从455月底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化工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被列入重点。

3月末4月初,全国接连发生山西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河南伊川“3·31瓦斯事故、黑龙江省七台河“4·1透水事故、内蒙古赤峰四氯化硅原料储罐爆炸事故等,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遏制企业安全事故的高发势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的范围是全国所有地区、行业的企业,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的企业。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其中,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将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是否完好并得到良好的管理维护保养等。

       此次检查特别强调了注重源头、即查即改和落实责任。各重点行业、重点在建项目、大型国有和地方重点企业,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国务院安委会提出,要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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