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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企业遭遇“断水停电”

[日期:2010-08-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国家相关部门正在为全面遏制高耗能企业的发展作进一步的努力。继国家发改委之后,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告了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责令相关企业的落后产能在今年9月底前关闭。“工信部发布如此紧迫的通知实属罕见。”业内人士如是认为。

企业迎“大限”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名单,这18个工业行业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企业2087家。其中涉及企业数较多的行业有:水泥762家,造纸279家,印染201家,焦炭192家,炼铁175家,铁合金143家,制革84家。从各省分解落实情况看,淘汰任务较重、涉及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份有:河南230家,山西226家,浙江180家,河北165家,云南165家,贵州128家。

根据要求,在列入名单的2087家企业中,9月底前未按规定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将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撤回。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如未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落后产能企业停止供电。

清理电价优惠

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委此前联合发出《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清查各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现象,对出现反弹的地方和单位采取了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

统计局上周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一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3.2%后,二季度单位GDP能耗得到有效遏制,同比上升0.09%。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自一季度以后,各部门清理优惠电价的措施发挥了作用。

事实上,各地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的问题由来已久,而去年国家实施大用户直购电更是给很多地方政府提供了可乘之机,根据政策本意,实行大用户直购电的企业有权和供电企业直接签署供电合同并自行商议电价,但在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很多高耗能企业成为政策的受益者。

电监会在今年5月份发布的一份监管报告披露,截至5月份全国参与大用户直购电的企业数量依然有限。而就在这有限的几个企业中不乏高耗能企业的身影。吉林碳素、广东台山、抚顺铝厂、铜陵有色等企业赫然在列。

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透露,电监会将派出8个检查组奔赴全国各地特别是高耗能企业密集的中西部地区进行电价稽查,全面清理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以及违规利用直购电政策变相给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的行为。现在看来,电监会此举已经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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