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此,国家安监总局提出,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之一是要继续推进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部门规章、安全生产指导性意见、重要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科学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部门规章制修订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研究制订《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制定《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意见》、《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启动《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此外,还要分析研究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部分化工项目建设标准低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标准起草单位完善有关建设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